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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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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黑龙江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按照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八五”普法规划总体(zǒngtǐ)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jítǐjīngjì)组织法》,提升广大群众(guǎngdàqúnzhòng)和基层工作人员对该法的认知与理解,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积极部署,在全省范围内(nèi)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传月活动(huódòng),成效显著,为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jiānshíjīchǔ)。 省农业农村厅与省人大农业林业委员会、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紧密合作,精心印制了(le)《一图(yītú)学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挂图。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权益、组织运营以及资产管理等关键内容(nèiróng)进行了细致解读,让普通群众(pǔtōngqúnzhòng)也(yě)能轻松(qīngsōng)理解。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响应,在人员密集的集市(jíshì)、广场、村委会等地悬挂宣传条幅,向群众发放一封信、宣传单、小册子等宣传材料,在办公区域、农村文化礼堂、宣传板、公示栏等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海报,营造浓厚的普法(pǔfǎ)氛围。 宣传月期间,省农业农村厅举办了专题培训班,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相关工作人员(gōngzuòrényuán)200余人参加。通过深入解读和案例(ànlì)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法律条文(fǎlǜtiáowén)的内涵和适用范围,提升(tíshēng)工作能力。 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zhōngxīn)在密山市组织培训宣讲(xuānjiǎng)(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供图) 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线下(xiànxià)通过开展培训(péixùn)(péixùn)进行宣讲(xuānjiǎng)、解读,线上采用主流媒体、公众号、短视频平台、文案推送等多种方式(fāngshì)创新宣传路径,开展了丰富多彩(fēngfùduōcǎi)的宣传活动。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下乡普法宣传活动在哈尔滨新闻报道(xīnwénbàodào);黑河市农业农村局在西岗子镇大集活动中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zhōngxīn)赴密山市、绥棱县等6县(市)开展培训宣讲;勃利县组织各乡镇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83次,受众达1.6万人次;通河县富林镇组织各包村工作队深入农户家中把宣传材料送到农民手中…… 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全省累计印发和张贴(zhāngtiē)宣传海报3万余份、宣传单及小册子等(děng)各类(gèlèi)宣传材料40余万份;组织开展386场线上线下培训、宣讲等。各类宣传活动覆盖基层干部、党员、农民(nóngmín)群众(qúnzhòng)等超60万人次,普法工作(gōngzuò)成果丰硕。通过密集宣传与深度解读,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显著加深,依法维护权益(quányì)的意识明显增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集体经济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注入法治动能(dòngnéng)。 省农业农村(nóngcūn)厅将(jiāng)持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de)宣传贯彻力度,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方法,确保法律在农村地区落地生根,有效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办事、规范(guīfàn)运行,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来源(láiyuán):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更多(duō)精彩资讯请(qǐng)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yāngguǎngwǎng)”客户端。欢迎(huānyíng)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shòuquán)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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