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区公布秋季转学办法,其他区呢?
厦门三区公布秋季转学办法,其他区呢?
厦门三区公布秋季转学办法,其他区呢?三区(sānqū)已经公布秋季转学办法
转学登记对象(duìxiàng) 1.小学二至六年级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
2.未在区属中学就读的(de)初二、初三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
3.未在区属中小学(zhōngxiǎoxué)就读的港澳台侨外适龄儿童。
登记时间 7月3日—4日、7月31日—8月1日,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在集美区(jíměiqū)转学的机会,不再组织(zǔzhī)补登记。
登记(dēngjì)方式 1.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可关注“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hào)进行网上登记。
2.港澳台侨外适龄儿童因家长在集美区购房或工作,需转入集美区就读(jiùdú)的,请家长携带相关(xiāngguān)材料于7月4日(rì)、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到区教育局432室登记。
备注(bèizhù) 1.家长如实(rúshí)填报相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在集美区转学的资格。
2.报名登记不代表(dàibiǎo)转学成功,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与最终能否转学无关。
海沧区秋季学期(xuéqī)二至六年级

转学登记时间 
海沧区转学登记时间为6月(yuè)23日-7月6日和8月1日-8月5日,逾期未登记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转学申请,录取(lùqǔ)结果与(yǔ)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无关。
转学只可通过微信端(duān)(厦门i教育)登记报名,小程序(chéngxù)及电脑端无法登记报名。
1.原则上只招收海沧区户籍的学生(xuéshēng)(不含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学生),优先接收“两一致”的片区(piànqū)招生对象。同一学校不同校区(xiàoqū)之间不互相转学,2022年9月(含9月)之后购房落户入学(转学)对象(新建商品房(shāngpǐnfáng)除外(chúwài)),同城区“学位紧张学校”(见附表)之间不互相转学。
2.符合“两一致”的(de)片区转学对象录取办法:
当“两一致”的片区转学对象报名数超出片区学校剩余学位数时(shùshí),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入申请片区日期排序(páixù)录取,落户日期相同的,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时间排序录取。当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时,在海沧区(hǎicāngqū)(hǎicāngqū)民办学校就读及原(jíyuán)就读学校在海沧区外的转学对象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转学对象原则上不再进行统筹安排。
3.海沧区集体户转学(zhuǎnxué)对象录取办法(bànfǎ):
按照转学对象落户日期排序,结合志愿填报的方法统筹安排,录取办法参照本文第五大点“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shìlíngértóng)入学办法”中的“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录取办法”。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户籍学生不得申请(shēnqǐng)转学。
4.海沧区学位紧张的学校(即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xiǎoxué)、厦门市海沧区北附(běifù)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厦门市海沧区天心岛小学)一年级入学及二至六年级(liùniánjí)转学须严格遵守“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yǒu)一位(yīwèi)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若因新建学校(xuéxiào)片区划分而出现原有片区变化的,根据“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安排入学,新校和原学校(或原旧址(jiùzhǐ)学校)的学生不得互转(hùzhuǎn)。
非(fēi)起始(qǐshǐ)年级招生(zhāoshēng)入学工作。根据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和同安区实际情况,各校应于7月6日、7日接受第一批非起始年级转学的预约登记,并于7月15日公布录取结果;
8月9日(rì)、10日接受第二批非起始年级转学的预约(yùyuē)登记,8月15日前公布录取结果。
其他区一般在六月底七月初(chū)公布小学秋季转学办法。
中学(zhōngxué)转学办法,一般在八月初公布。
厦门(xiàmén)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文字:佘峥
编辑:曾欣悦(xīnyuè) 值班主编:林燕贞
厦门日报原创作品,未经授权,不得转载(zhuǎnzǎi),违者必究!

三区(sānqū)已经公布秋季转学办法

1.小学二至六年级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
2.未在区属中学就读的(de)初二、初三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
3.未在区属中小学(zhōngxiǎoxué)就读的港澳台侨外适龄儿童。
7月3日—4日、7月31日—8月1日,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在集美区(jíměiqū)转学的机会,不再组织(zǔzhī)补登记。
1.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可关注“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hào)进行网上登记。
2.港澳台侨外适龄儿童因家长在集美区购房或工作,需转入集美区就读(jiùdú)的,请家长携带相关(xiāngguān)材料于7月4日(rì)、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到区教育局432室登记。
1.家长如实(rúshí)填报相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在集美区转学的资格。
2.报名登记不代表(dàibiǎo)转学成功,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与最终能否转学无关。
海沧区秋季学期(xuéqī)二至六年级


海沧区转学登记时间为6月(yuè)23日-7月6日和8月1日-8月5日,逾期未登记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转学申请,录取(lùqǔ)结果与(yǔ)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无关。
转学只可通过微信端(duān)(厦门i教育)登记报名,小程序(chéngxù)及电脑端无法登记报名。
1.原则上只招收海沧区户籍的学生(xuéshēng)(不含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学生),优先接收“两一致”的片区(piànqū)招生对象。同一学校不同校区(xiàoqū)之间不互相转学,2022年9月(含9月)之后购房落户入学(转学)对象(新建商品房(shāngpǐnfáng)除外(chúwài)),同城区“学位紧张学校”(见附表)之间不互相转学。
2.符合“两一致”的(de)片区转学对象录取办法:
当“两一致”的片区转学对象报名数超出片区学校剩余学位数时(shùshí),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入申请片区日期排序(páixù)录取,落户日期相同的,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时间排序录取。当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时,在海沧区(hǎicāngqū)(hǎicāngqū)民办学校就读及原(jíyuán)就读学校在海沧区外的转学对象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转学对象原则上不再进行统筹安排。
3.海沧区集体户转学(zhuǎnxué)对象录取办法(bànfǎ):
按照转学对象落户日期排序,结合志愿填报的方法统筹安排,录取办法参照本文第五大点“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shìlíngértóng)入学办法”中的“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录取办法”。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户籍学生不得申请(shēnqǐng)转学。
4.海沧区学位紧张的学校(即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xiǎoxué)、厦门市海沧区北附(běifù)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厦门市海沧区天心岛小学)一年级入学及二至六年级(liùniánjí)转学须严格遵守“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yǒu)一位(yīwèi)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若因新建学校(xuéxiào)片区划分而出现原有片区变化的,根据“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安排入学,新校和原学校(或原旧址(jiùzhǐ)学校)的学生不得互转(hùzhuǎn)。

非(fēi)起始(qǐshǐ)年级招生(zhāoshēng)入学工作。根据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和同安区实际情况,各校应于7月6日、7日接受第一批非起始年级转学的预约登记,并于7月15日公布录取结果;
8月9日(rì)、10日接受第二批非起始年级转学的预约(yùyuē)登记,8月15日前公布录取结果。
其他区一般在六月底七月初(chū)公布小学秋季转学办法。
中学(zhōngxué)转学办法,一般在八月初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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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佘峥
编辑:曾欣悦(xīnyuè) 值班主编:林燕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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